Sunday, January 16, 2005

老师的双重性格

今天的天气真是见鬼!衣服晒出去就下雨,收进来就出太阳!老天爷是不是吃饱撑着了!害我好像神经病一样,一边收衣服一边骂粗话……恨!
不过,总好过它去搞什么“输拿米”……唉,输了还拿人家的米……天不是没眼,是小心眼,看到人家开心幸福就搞天灾,又不看它搞点“天喜”?掉个帅哥下来……哈哈……


上次说到……我和色婆娘一起在车站看到一个比手划脚的HIP HOP酷哥!于是乎,两个中等美女不知不觉就闪到了酷哥身边,这时戴着帽子的酷哥转头望来……乖乖不得了!原来是帅哥老师啦!他怎么突然间变成了个HIP HOP BOY?

哇,上课时的稳重认真,下课后的时髦青春!酷酷酷……我只能这样形容……突然才发现,原来性格分裂也可以是那么美妙的事!哈哈!

对了!忘了一提,其实,我们每一堂课,至少要学100个字! 所以,老师一再交代我们,回家要勤练习,所谓熟能生巧,老师之所以能边说边比划,是经过每天无时无刻的苦练,听歌练歌词,看电视剧练字幕,看新闻追着新闻播报员的速度练,看到路标也动手练(还好老师不是开车的,要不然……),总之务必训练到,嘴里还没讲手势就已经比出来了,句子的第一个字在比划时,眼睛已经追着第二个字(还真象学钢琴,手脑眼并用的境界)……所以我说,*精通手语的人笨不到哪里去……
*要精通才算,象我这种连皮毛都搞不清楚的,当然不算。

如果你有机会见识他们的急速finger spelling,保证你跟我一样,开始怀疑他们的眼睛是什么构造的。我才刚看到第一个字母,人家已经spell完了一个5个字母以上的英文字。我认了!这是我的死穴,虽然我视力算是perfect,也许我的英文烂,也可能头脑迟钝,总之要我过这一关,我肯定会死得很难看……(不过还好,在初级班,finger spelling的速度还是慢慢来,但我已经“追”字追得要死了……)

(待续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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